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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3年7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试名额的公告

    2023-06-27   

    因本站2023年7月增加了工作日夜间和周末鉴定场次,且本批次实际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拟进行名额续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增人数

    初级700人,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800人,中级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方向720人。

     

    二、续增考生鉴定考试时间

    2023年762023年731日。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续增流程

    (一)系统将根据考生排名次序优先对预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报名成功短信提示(预计6月27日前后发送),提醒考生报名成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二)缴费流程

    1、缴费方式

    考生在收到缴费短信后,在短信规定的缴费时间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鉴定站指定银行账户缴纳鉴定费。缴费时请备注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后四位。未按时缴费或未按要求备注的,视为缴费不成功,需重新预约报名。缴费成功后视为考生确认参加本次考试,不得申请延期考试或者退款。

    鉴定站指定账户:

    账户: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账号:385778548952

    开户行:中国银行绍兴袍江开发区支行

    备注:原鉴定站银行账户已于2023年6月21日停用,请考生通过以上账户缴纳鉴定费。

    2、收费标准

    依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收费。职业技能鉴定费为215元/人(其中,理论知识考试费35元/人、操作技能考核费180元/人)。

    3、鉴定费发票

    本次鉴定费将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考生手机或邮箱。请考生完整填写《发票开具确认表》(附件1),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1944295470@qq.com,鉴定站根据《发票开具确认表》中的信息开具发票,因提供错误信息导致的错票,不可重新开具。逾期未提供开票资料的,则默认开具个人发票,不可重新开具。统一开票时间为2023年8月。

    如有重复缴费的,提供完整退费资料,方可退费。请考生填写《退费申请》(附件2)且提供相关附件资料(身份证照片、银行卡照片、全部缴费记录),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1944295470@qq.com。退费原路返回,统一退费时间为2023年8月。联系电话:0575-88226059。

     

    四、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初级:理论考试后继续参加实操考核,原则上考试半天结束。

    2、中级:理论和实操上、下午交叉考核,原则上考试一天结束。

    备注:理论和实操考试均安排在下午的中级考生,将涉及到当天夜间考核,夜间考核开始时间为18:30。

    ★特别注意:续增考生的考试时间将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请考生务必于考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并打印准考证,确定最终的考试地点及时间。因涉及到工作日夜间和周末鉴定,请各位考生提前安排行程,以免错过考试。

     

    五、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包括理论和实操考核。

    理论考核统一采用机考方式;

    实操考核原则上默认统一采用线上虚拟仿真考核(中级实操采用线上必考题和线下选考题考核相结合,线上必考题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线下选考题考核),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缴费模块下进行技能考核模式确认(确认后不可更改)。

    “线上虚拟仿真实操考核”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中的初、中级技能虚拟仿真考核系统操作讲解视频,考生可点击视频收看操作讲解也可下载操作练习软件进行操作练习。

    理论和实操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关键技能鉴定点得分未达到该鉴定点分值60%(含)以上),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六、其他说明

    报名资料提交、审核及相关考试要求请详细查看《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3年7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七、鉴定地址及联系方式

    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育贤东路1188号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北门(车辆及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联系人:陈老师、徐老师、文老师

    咨询电话:0575-88226025,0575-8822603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发票开具确认表

    附件2:退费申请

     

    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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